关于开展全州农机化指导和惠农政策宣传的通知
各县(市)农机部门:
为深入贯彻中央“一号”文件精神和州委、州政府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安排部署,全面完成农机化全年重点工作任务,推动全州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。组成宣传指导组,对农机化重点工作开展指导、宣传各项惠民政策、推广先进适用新机具新技术,推动农机化各项工作全面落实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指导宣传内容
宣传解读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;指导各县(市)落实好冬春科技培训、农机化生产、保护性耕作、耕地深松、机收减损和秸秆离田还田等农机化重点工作任务;推动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,并开展节假日和农忙季节农机安全现场检查;了解和掌握各县(市)农机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、意见和建议。
二、宣传指导组成员
第一组:负责敦化、安图,人员组成:杨占锋、南锋一、郑伟华、张艺玲,联系人:张艺玲18943755228
第二组:负责珲春、图们、汪清,人员组成:林玉军、朴银姬、陈萍、鲍涵,联系人:鲍涵17614333509
第三组:负责延吉、龙井、和龙,人员组成:崔东旭、张培敏、玄爱善、孟莹、红多斯,联系人:红多斯18799021648
三、指导形式、时间
时间为2025年全年,重点集中在4月30日前,采取座谈访谈直接进村入屯入户走访、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,依托农村大集宣传解读农机惠农政策,深入了解有关情况,现场进行工作指导。指导频次根据各县(市)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,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,并电话通知各相关单位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县(市)农业(农机)部门要针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落实,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。
(二)宣传指导组要深入乡镇村屯,对群众提出的有关政策和技术疑问给予耐心细致解答。
(三)工作组要严格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相关要求,不给基层增加负担。
延边州农业机械管理技术总站
2025年1月7日